近日,市财政局下达2020年市级乡村环境治理补助资金981万元。其中:平定县372万元,盂县455万元,郊区148万元,城区4.23万元,矿区1.77万元。
此项资金的下达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农村环境质量,优化农村人居环境,为积极推动各县(区)农村环境治理,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了财力保障。